供电营业所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17 05:34:55 来源:浙江江冠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文件,国电总[2001]478号关于颁发《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通知和局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要求特制订株洲县电力局供电营业所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

责任人予以处罚(按国电总[2001]478号执行)。2、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二、实施细则1、安全生产事故及违章违纪(含交通管理)(1)发生外人触电考核事故和生产性责任事故死亡1人扣5000元、重伤1人扣3000元、轻伤1人扣1000元。(行政处罚,发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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